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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不受损失,促进林业持续发展。根据《森林法》,结合学校森林防火工作,学校特制定以下责任状。
一、各班班主任为该班护林防火第一责任人。
二、各班主任要对当前的防火形势引起高度重视,要结合教学工作,合理安排,在本班学生中切实做好有关森林防火知识的深入宣传和普及。
三、各班主任在教育广大学生在做好自身护林防火工作的同时,要教育学生在放学回家后,要告知其家长多看禁火令,严禁野外用火,杜绝山火事故的发生。
四、在重点防火期内,严禁组织学生或学生自行组织外出郊游和野炊,以防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严禁组织学生扑火。
六、班主任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在本班开展火源(如打火机等)清查及校内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堵住火源,防止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火警报告电话:12119)。
七、各班在重点防火期内按照学校安排,切实落实“六个一”,即各班上好一节森林防火知识课;办好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给家长写好一封森林防火的信;学生写好一篇森林防火的文章;书写一条永久性森林防火标语;组织学生每人植一株树。
八、凡因班主任重视不够,宣传教育不深入,导致学生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或发生山火组织学生扑火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校、班主任各一份。
十、本责任状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张石门小学(章) 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