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研究
1. 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
1.1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名存实亡
在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中,各级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着不同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的功能。然而,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的三级医疗保健网如今已是千疮百孔。县医院、县妇幼保健站、县防疫站,创收成为其主要任务。许多地方村卫生室的私人性质也制约了其向村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盈利成为村卫生室最大的目标。
1.2公共卫生投入不足
农村卫生资金投入是由政府投入、社会投入和个人投入三部分构成,其中政府投入指各级政府对农村的卫生事业拨款补助。我国政府承担的农村卫生费用远远低于其他国家。如果医疗卫生费用主要由个人负担,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是否能获取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除非收入和财富在社会各阶层的分配相当平等,否则经济上的不平等必然转化为医疗卫生服务上的不平等。因此如果医疗卫生费用主要由政府负担,那么即使是穷人也能够享受起码的医疗卫生服务,从而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
1.3医疗卫生投入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之间配置不合理
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也较少体现政府卫生投入的公平性。通常,“政府卫生支出”中“卫生事业费”和“卫生基本建设费”占了政府卫生支出的大头。而这两块经费都是投向卫生服务供方的,前者基本用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后者用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即绝大部分经费用于竞争性领域的人员吃饭问题,而对市场失灵很明显的公共卫生却投入较少。
1.4公共卫生内容多落实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农村公共卫生的概念也有所延伸,增加了包括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意外伤害和事故的救治等方面内容。农村公共卫生开展的项目基本上是计划免疫,并且由于缺少专项资金,这项工作主要是由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与乡村医生凭借其社会责任感共同合作努力完成。其它传染病的防治和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基本上没有开展,大型意外伤害和事故的救治虽然在发生时政 府采取了一定的组织措施,但救治费用基本上由农民和医疗单位承担。
2. 优化黑龙江省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对策
2.1明确政府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责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给自己在发展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定位应是弥补市场缺,因此,在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要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供方的竞争;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要通过法律、经济、信息公开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对于一些纯粹的公共卫生项目—比如幼儿疾病免疫、学校卫生服务、家庭计划生育和营养信息服务、健康家居环境教育、艾滋病预防等,应由差额预算拨款逐渐地恢复全额预算拨款,对于具有一定外部型的准公共卫生项目—比如母婴保健、计划生育、肺结核化疗、性传播疾病控制、对幼儿期疾病病例的管理等,政府可以通过提供补贴来控制价格,使用者可付少量费用。
2.2严格规范各地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要真正建设起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让它成为“民心工程”,就需要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由县卫生行政主管机构具体负责合作医疗的建设,国家应该建立相应的制,规范基层在建立合作医疗过程中的行为。同时,增加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的透明度,利用村务公开宣传栏,将合作医疗的相关信息公布出去,让农民知根知底,尽可能的减化农民报销医药费的程序,让农民真正从合作医疗中得到实惠,从而吸引更多的农民自愿加入进来。
2.3深化农村公共卫生体制改革
第一,农村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应理顺管理体制。目前,许多地区的乡镇卫生院正在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与管理体制改革。在此背景下,要确保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就必须加强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的改革。第二,农村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必须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核算体系。这样可以减少政府投入的不确定性,避免政府投入不足或产生高投入、低效益的问题。第三,农村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应与重建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体系相结合。借鉴健康管理的理念,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可以有效地提高居民的健康状况,从而减少对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体系的压力。
2.4尝试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机构激励机制
农村公共卫生改革的重点应该引入竞争,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效率。政府部门要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合理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卫生部门应该建立医疗卫生与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和可得性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指标体系确定卫生资源配置。此外,政府应在农村地区加大健康教育的力度,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
2.5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公共卫生教育
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公共卫生教育,有助于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大力加强国民公共卫生教育主要应做好宣传工作。媒体通过发布指引,公布药方,出版书籍、音响宣传品等方式进行宣传,对于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对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的防控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非典时期许多地方的经验证明,如果媒体在危机期间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以公开、透明、坦诚、客观的态度作报道,辅以合理的公众教育与疏导,会明显有助于减少和平息社会恐慌。
2.6提高农民医疗卫生的支付水平
若要提高农民医疗卫生的支付水平,最重要的就是要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只有收入水平的提高,才能改变他们的预算约束,才能使他们按照自己的偏好和需要取消非医疗卫生产品、享受医疗卫生服务,从而提高农村居民群体的健康水平。如何通过收入分配制度的调整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首先,要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向外转移。这可以说是从初次分配上保证收入的平等性,使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享受到与其它社会成员平等的“国民待遇”。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以乡镇企业为载体的就地转移;二是进入城镇就业的异地转移。这两种转移都需要政府的支持,就地转移要求政府对乡镇企业予以扶持,异地转移则要犯求政府逐步取消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加快农村劳动力的流动速度,使农村劳动者和城市劳动者享有同等的就业权。其次,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实现再次分配的公平。先后在农村进行的税费改革和农业税的取消,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我们还要健全国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正确运用财政补贴手段,对低收入、贫困居民和家庭实行直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