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B行业的发展及展望

所谓的PB业务,即是面对对冲基金等高端机构客户提供集中托管清算,后台运营,研究支持,杠杠融资,证券拆借,资金募集等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的统称。由于此前国内基金托管业务一直是商业银行为主,同时加上对冲基金一直没有能够阳光化,所以PB业务在之前一直没有出现。

【关键词】PB业务 私募 影响

有一个词正在券商圈悄然流行,那就是PB业务(Prime Broker,简称PB),我们一般称之为主券商业务或者主经纪商业务。

目前不少券商均认为,私募这一领域未来是一片蓝海,从数据来看,截至2015年11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3705家。已备案私募基金22217只,认缴规模4.79万亿元,实缴规模3.82万亿元。其中17371只是2014年8月21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后新设立基金,认缴规模3.13万亿元,实缴规模2.50万亿元。私募基金从业人员43.09万人。从《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后,私募基金的成员数以及规模呈现快速的增长,加上随着监管部门对于私募基金行业采取等级制进行私募基金的登记处理,这一举措私募基金行业的快速发展,而近期在市场上进行运行的私募基金已经超过了12000家,发展速度及其迅速。

一、PB业务的盈利模式分析

目前主要的盈利点有四点,其一是交易的佣金来源,在行情稳定的时候,私募的交易量比较大,能够出的量比较多,很多私募只是需要寻求一个这样的通道,对于佣金的要求不高,但是这一块对于券商而言则是一个比较大的赢利点。

另外一个比较突出的就是融资融券业务,这个尤其是融券方面的带来的收入,能够给券商带来非常可观的收入。还有一个就是配合私募那边进行产品的定制的工作,如利用一些场外的市场规则定制相应的产品,以及提供相应清算托管服务等等。

最后一个收益的来源则是券商为了培育机构投资者而设立的种子基金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投资收益。

还有一个不是大众的资金的来源,也就是部分的私募愿意选择券商作为资产管理人或者托管人而收取的管理费和托管费,但是不是主流的盈利点。

二、PB业务的外部需求分析

私募对于PB的一体化的需求程度具体还是要看私募的运作模式与规模的大小。一般如果私募的规模比较小的话,其发行产品的时候,会对于外销的渠道有所欠缺,这个时候,合作的券商就可以为其提供引资的功能,通过吸引资金来使得产品顺利通过成立阶段。同时,私募在选择PB业务作为主要通道的时候,对于券商的选择也及其重要,主要看中券商的品牌,客户群体,资金,操作服务,IT系统等方面是否存在优势。

三、PB业务对于私募基金行业产生的影响

(一)降低行业费率,减轻私募基金成本压力

券商为了推广PB业务,与信托公司、银行、和基金子公司争夺客户资源,必然会在托管费等方面进行优惠,这将使得私募基金运作成本降低,也变相提高了私募基金的产品竞争力。比如按照一个亿的额度来计算,券商打包费用在千二左右,而信托计划加上银行托管费用要达到千五左右,一个基金项目节省下来的费用就是30万,这对于一些年基金规模在10亿以下的中小私募基金公司或者刚刚开始创业的私募基金来说甚至是生死攸关。

(二)配套增值附加服务,减轻私募基金运营压力

其实同基金管理子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相比,券商PB业务最大的优势就在于能够运用券商全方位的业务和部门优势,整合资源,为私募基金提供非常丰富和优质的配套服务。比如说,一些大型券商拥有非常优秀的投资研究机构和人员,可以为私募基金提供投资建议;券商利用其在行业的资源优势,为私募基金提供资本引荐服务;向私募基金提供融资融券服务。这种通过一个主经纪商提供系统的服务的方式可以有效减轻私募基金运营压力,使得私募基金可以专注于投资,提供运作效率。

(三)种子基金培育优质私募,促进行业竞争和优胜劣汰

国内机构投资者相比于国外来说目前发展水平仍然非常有限,而国内一些大型券商,比如国泰君安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招商证券等,为了培育机构投资者,扩大PB业务规模,纷纷成立种子基金认购私募基金份额。2013年年末,中信证券动用自有资金投资20亿元建立了对冲基金种子基金,与国内外追求绝对回报的各类对冲基金合作,帮助初创的对冲基金培养业绩,很多来自海外的量化交易、套利交易对冲基金选择了和他们合作;2014年2月,中金公司也在雪球网推出“私募工场”,开展私募基金孵化业务;国泰君安今年设立的种子基金已累计向5只私募基金投入了7700万元。

券商通过建立种子基金或孵化基金的方式,一方面投资于私募基金取得收入,另一方面吸引私募基金入驻其PB平台,扩大其业务规模。而券商认购私募基金,体现了券商对于私募基金的认可,这对于私募基金扩大自身影响力、吸引优质投资者作用巨大,而没有获得券商认购的私募基金为了取得券商认可,也会努力提高投资水平,挖掘好的项目资源,这可以促进整个私募基金行业优胜劣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盛青红.PB业务:券商新战场[N].华夏时报,2013(12).

[2]安卓.券商PB业务跑马圈地:“零托管费”拉私募入伙[N]. 第一财经日报,2014(3).

[3]张莉.券商大力拓展PB业务[N].中国证券报,2015(10).

[4]何华.建立主经纪商业务模式 发挥券商资本中介功能[A].2013(7).

[5]樊志刚,赵新杰.全球私募基金的发展趋势及在中国的前景[J].金融论坛,2007(10).

[6]夏斌.中国“私募基金”报告[J].金融研究,2001(8).